
2026年6月30日,出入境管理局發佈第3號公告,全面重構赴港澳定居審批體系。夫妻團聚從"積分浮動"變"分居滿3年",子女投靠從"單方父母"收緊為"雙方父母均須定居港澳"。這是近十年最明確的標準化調整。
近十年來最大的一次赴港澳定居政策調整
2026年6月30日,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發佈2026年第3號公告,正式公佈內地居民前往港澳地區定居的最新審批條件,新規已於7月1日全面生效。
這是近十年來內地居民赴港澳定居(俗稱"單程證")制度最明確的一次標準化調整:既有跨境家庭期盼多年的團聚年限放寬,也有申請門檻的實質性收緊,更直接取消了一些存續多年的申請通道。
香港邦拓國際 作為深耕 香港身份規劃 近二十年的專業機構,建議每一個有赴港定居意向的家庭,先吃透新規再啓動規劃。
一、四大申請類別——一次性劃定全部法定情形
本次公告以正面清單形式,劃定了全部可申請的四大類別。所有條件均為量化硬性標準。
1. 夫妻團聚及偕行子女類
| 條件 | 細則 |
|---|---|
| 核心要求 | 與港澳配偶分居滿3年 |
| 隨行子女 | 未滿18週歲的偕行子女可同步申請 |
這是本次調整力度最大、惠及面最廣的一項。 舊規中夫妻團聚長期實行年度積分排隊制(分居一天積0.1分,分數線隨年度配額浮動,高峯需5年),新規直接將門檻固定為分居滿3年——結束了二十多年的積分浮動時代。
關鍵提醒: 計算口徑是"分居時間"而非"結婚時間"。從配偶正式取得港澳定居身份、兩地實際分居之日起算,而非領取結婚證的日期。
2. 子女投靠父母類
| 條件 | 細則 |
|---|---|
| 年齡 | 未滿18週歲 |
| 父母狀態 | 父母雙方均已定居港澳(新規收緊項) |
這是本次最受關注的收緊條款。 舊規中只要父親或母親一方定居港澳即可。新規明確要求"父母均在港澳定居"——單方定居不再符合條件,對於僅一方赴港定居、子女留在內地的家庭影響直接。
3. 子女照顧父母類
| 條件 | 細則 |
|---|---|
| 申請人年齡 | 18-59週歲 |
| 父母狀態 | 雙方均定居港澳、年齡均滿60週歲 |
| 港澳子女 | 父母在港澳無其他子女可照料 |
三個條件缺一不可。尤其注意父母雙方均須定居港澳——一方在內地的跨境贍養情形不再適用。
4. 父母投靠子女類
年滿60週歲、在內地無任何子女、在港澳定居的子女年滿18週歲——三項條件同時滿足。
二、新舊政策核心變化:一放寬、兩收緊
| 變化 | 內容 | 影響 |
|---|---|---|
| 放寬 | 夫妻團聚從積分浮動制改為固定"分居滿3年" | 跨境夫妻可精準規劃團聚時間 |
| 收緊① | 子女投靠從"單方"升級為"雙方父母均定居" | 單方定居家庭子女投靠通道關閉 |
| 收緊② | 子女照顧父母從模糊升級為"雙方父母均定居港澳" | 一方在內地的贍養情形不再適用 |
此外,港澳永久居民在內地所生子女、產業繼承等特殊情形未納入本次新規範疇——是否保留尚無明確定論。
三、三個必須搞清楚的底層邏輯
1. 定額審批制不變——達標只是入場券。 滿足條件僅代表獲得申請資格,最終獲批取決於年度定居配額。
2. 户口註銷與定居聯動——身份不可兼得。 拿到《批准定居通知書》後須先註銷內地户口,出入境部門憑註銷證明簽發單程證。
3. 單程證≠永居。 抵港後先獲非永居身份,連續通常居住滿7年才可申請永居。
香港邦拓國際 在 香港身份 全週期服務中持續跟進從非永居到永居的每一個階段。
四、五個高頻誤區
| 誤區 | 正解 |
|---|---|
| "結婚滿3年就能申請" | 看的是分居時間,從配偶取得定居身份之日起算 |
| "滿足條件就一定能獲批" | 定額審批,名額有限、按序審批 |
| "父母一方在港,孩子就能投靠" | 7月1日起必須雙方均定居 |
| "一方在港,成年子女能赴港照顧" | 7月1日起必須雙方均定居 |
| "拿到單程證就是永居" | 抵港後先獲非永居,住滿7年才可申請永居 |
五、四類新舊規則速覽總表
| 類別 | 舊規 | 2026新規 |
|---|---|---|
| 夫妻團聚 | 積分制(高峯需5年) | 分居滿3年,固定門檻 |
| 子女投靠 | 父母一方定居即可 | 雙方均須定居 |
| 子女照顧父母 | 條件模糊 | 雙方定居+60歲+無其他子女 |
| 父母投靠子女 | 60歲+內地無子女 | 維持 |
結語
2026年赴港澳定居新政整體呈現"標準清晰化、團聚人性化、門檻精準化"的特點。對跨境夫妻是明確利好,對單方定居家庭則需重新審視規劃路徑。
香港邦拓國際 建議有意向的家庭先對照四類標準精準匹配自身情形,涉及分居時長證明、親屬關係公證等核心材料提前準備。如需一對一定居方案評估,歡迎 聯絡我們。
本文由香港邦拓國際(bontophk.com)綜合整理發佈,所有政策數據以出入境管理局2026年第3號公告為準。如需專業解讀,請 聯絡香港邦拓國際規劃師團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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